导语:兰州市民通过各种方式纷纷表达对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占用公共资源的不满,而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则针对所反映的问题阐述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自11月24日本报开通“关注兰州公共停车场管理”互动平台以来,兰州市民通过各种方式纷纷表达对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占用公共资源的不满,而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则针对所反映的问题阐述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就兰州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方面面临的窘境,我省一些城市交通与公共管理的专家提出,兰州市应当首先倡导绿色出行,然后利用更多的立体空间建设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 倡导绿色出行缓解停车压力“兰州市应当加大绿色交通、健康出行的宣传力度。”兰州大学管理学院李桥兴教授表示,应当鼓励更多的市民选择自行车、步行、公共交通等方式出行,降低城市交通压力。在城市规划中,应当保障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城市公共停车场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提供优惠,利用综合开发,使停车场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使停车场建设有利可图,从而使得在更多的商业用地,让公共停车场建设成为可能。对于成片开发的地段,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加强停车泊位的数量控制,从而使小区车辆不进入公共停车位,减轻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压力。 利用立体空间建设停车场“发展立体停车库是当今社会的必然趋势。”采访中,兰州交通大学交通规划研究所副所长宋钢提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占地少、存车多,适合于城市建设的各种场所。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当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同时,提高配建停车位指标,严禁挪作他用,实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较高标准配建停车位。目前,就兰州市而言,诸多商业区、广场所配建的停车场均存在挪作他用的现象,应当尽快将此类停车场纳入公共停车场的范畴,以此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停车场管理机构责任要清晰11月27日,兰州市城管执法局收费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前期调研,全国大部分城市均成立了机动车停车场专职管理部门,其中,西安市2011年成立了“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南京市则于2012年成立了“停车场设施管理中心”。除此之外,北京、成都、厦门、武汉、长沙等城市均有专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的职能部门。 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的设置审批、监督管理、票据发放,以及违章占道停车的处罚,都需要有一个专职机构统一负责。目前,兰州市针对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尚未形成统一管理格局,违章停车处罚至今由交警部门负责,收费则由财政部门收取,对兰州市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的整体管理制造了一定的困难。在管理中,路内、路外停车场要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由外向内逐级递增的收费标准,在有效降低城市交通压力的同时,也可以鼓励更多单位、商家建设更多的公共停车场。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wyszentea.com/lsfz/35.html |